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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士军:英烈父亲唐生禄“之谜”

作者:唐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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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甘肃定西一个叫白岭子的山村。

从我记事起,父亲就经常咳嗽,严重时还咳血。

白岭子是个干旱少雨的地方,农民都是从老天“牙缝里”抠粮食,整日劳作不停。

我父亲却瘦骨嶙峋,皮包骨头,什么农活也干不了,家中生活可想而知。

我们家唯一“富裕”的地方,是土屋墙上,一块红黄色军用布格文件袋,上面别着一块块奖章、奖状,尕的大的,上面装饰着好看的五星吊穗;一个木质旧镜框,里面是一张张军人照片,每张照片后面都写着名字……

原来,父亲唐生禄,曾经当过兵,上过朝鲜战场,立过大功,负过重伤,因此落下了病根。那些照片,都是父亲和他的战友们。

但父亲从不给我们讲他的故事,很多事情我都是听乡亲们说的。

父亲却十分爱惜那些“宝贝”,哪怕病重期间,父亲也一直用心珍藏着它们。

不正常的地方在于,虽然我家有很多与军人、军队有关的东西,但没有享受到任何军人、军属的待遇。

既没有伤残补助和民政抚恤,也没有组织安排工作,就好像没有这回事一般。

父亲到底是不是军人?有没有上过战场?立没立过功、受没受过奖?他得了什么病?这些都像谜一样让我迷茫。

据我妈妈说,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我父亲当时咳嗽很厉害,有人怀疑他得了慢性病肺结核,担心这病传染,就向公社和大队进行了举报。

于是,我们家大人孩子被拉了一马车,到公社医院检查。

结果表明,除了我父亲为“战场上伤痨病”外,其他人都没事。

那么,这个“战场上伤痨病”是怎么回事?

据父亲的老战友李奎华(原重庆市中医院党委书记)说,我父亲在朝鲜战场上得了心肺上的伤病,作为志愿军伤病员被护送回国,先在辽宁瓦房店拥军疗养院治疗。

1953年3月,李奎华和我父亲他们一起到了重庆志愿军干部疗养院疗养,父亲“战场上伤痨病”就是这么来的。

根据后来发现的系列干部履历档案,我父唐生禄的身份历史是这样的:

1924年出生于甘肃定西市县西巩驿,两岁左右随父母逃难到榆中县符家川白岭子,19岁参加甘南农牧民起义,起义失败后转入陇右地下党武装革命,战略转移奔赴延安途中被捕入狱。

1949年6月,定西解放前两个月,国民党119军在定西扩招一个600人特务连,我父由监狱方转交接入蒋云台所部从戎,侥幸逃过一死。

数月后随军整建制起义,改编入一野所辖西北独立第三军第7师,由陇右地下党武装革命人员成长为人民解放军一名基层指战员。

1950年改编为志愿军特种兵首批入朝参战,屡立战功,不久负伤。

1951年3月,经治疗康复,再上战场。编入志愿军反坦克歼击炮兵三十一师一团,在该团后勤连先后任班、排长。

1952年,编入炮兵三十一师一团后勤处,负责前线所需弹药给养运输,在配属参与上甘岭战役后半段,第二次负重伤。被送回国,先后在辽、渝军队医院治疗、休养。

1953年12月,作为因战重伤的二等革命残废军人,我父唐生禄全军评模被评为二等休养模范。

1955年,在渝第一疗养院“干部转业”申报未获准,后因所在西南军区卫生后勤部辖志愿军疗养院撤并,编入渝市第二工人医院院办,一边治疗休养、一边力所能及做好院办事务工作。

1956年,因“胸部仍然疼痛”“精神方面仍然很软弱”“四肢无力”无法胜任工作,按政策应由院方报请四川省人民政府专门机构安置供养,但未予办理。

我父亲一身伤痛无法坚持工作,无计可施书面报告“请长假”带薪回原籍“参加农业合作社运动”。

但当时的重庆市卫生局并未上报四川省政府批示,本想“按离职(无休养)办法处理”,但难以操作,就让重庆市第二工人医院以“因身体不好”为由进行“退职”处理。

“退职”存根记载共计发放521.99元,由此我父亲回到原籍甘肃。

当然,按照有关规定,伤残军人不属地方人员“退职”核批范围,所以这属于越权行事。


这是唐生禄在渝休养期间随军记者所拍照片

自此,我父亲在原籍经人介绍遇到我母亲,后来组成家庭,一起参加劳动。

回原籍一年左右,父亲被安排在榆中县教育系统担任小学教员,但因为前期有关方面的越权行事,致使我父亲回到甘肃原籍后“身份不明”,从而导致从未落实相关政治待遇。

到了反右、文革运动中,父亲又被诬陷为“历史不清”,屡遭批斗、揪斗、蹲学习班。

而所谓“历史不清”,是因为父亲曾参加“1943年甘南农牧民起义”,文革期间被甘肃省革委会定性为“反动地下军、土匪、特务组织”,从而被捕囚禁。

1949年6月,由狱中转入119军,数月后再次起义改编,由此被归于“历史不清”。

虽然中央革委会颁布的“公安六条”在1979年初被撤销,但我父亲唐生禄却没有得到“平反”,到了1979年底,父亲在贫病交加、饥寒交迫中含冤而死,年仅55岁。

父亲去世后,家人要求解决父亲的“平反”问题。省委统战部等部门答复说,如能找到证人,即予拨乱反正、落实政策。

父亲去世一年后,我二哥士敬辍学赴新疆煤矿打工,废旧矿井塌陷窒息而亡,生命定格于永远的19岁。

我大妹小英,失学失业,生活窘迫,精神崩溃,最后撒手人寰·····

我历尽艰辛,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原独立第三军蒋云台军长。

蒋军长获知案情,慨然出具证明,材料由省委统战部、省政协联章批转定西地县办理。

但事情依然被置悬,当地始终没有具体的批文。

一直到2010年,地方党政部门联合调查八个月,形成了一份“联合调查报告”,说我父亲唐生禄属于1949年12月起义后“资遣回家的,不再重新安排”的情形。

2011年之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重庆市档案馆及新疆军方、黑龙江组织部门等地发现了我父亲的身份历史系列档案,随着一步步查证,终于水落石出:

1951年3月,我我父亲第一次伤愈归队,被编入反坦克炮兵三十一师401团,担任后勤运输基层指战员,率领战友一起向前线运送弹药物资给养。

史料记载,在机动防御作战中,反坦克炮兵三十一师大胆实施近战,以侧射、斜射火力组成交叉火力网,击毁坦克25辆。

我父亲也因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曾获战场上重大立功授勋“军旗前照像”政治荣誉。

军旗前照像,到底是怎样的荣誉?

志愿军政治部颁行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立功条例(草案)》规定:凡荣立二等、一等及特等功绩者,给予通令嘉奖、授予军旗前照像等政治荣誉奖励。


唐生禄因重大立功授勋获军旗前照像殊荣
这意味着,我父亲看似一个身体有病的农民,其实是抗美援朝出国作战志愿军反坦克歼击炮兵指战员,战场重大立功英雄模范、因战伤病二等残废休养员、军休干部。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期待组织上予以确权定性,落实政策待遇,以告慰早已含冤而逝的英烈父亲。

原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范鹏曾对我们说:“作为革命后代,你们几十年坚持不懈查明历史、为英模父亲正名,这是光荣传统与使命所在,也是应尽的义务,值得充分肯定。”

原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苏君认为:“全军评模曾被评为志愿军二等休养模范,唐生禄从军期间获得这样高的荣誉,根本不需地方再重新做什么评价,倒是你们眷属子女对历史负责不断求证终于让这一段人生传奇得以还原,我们省上评一个道德模范,以楷模鼓励后学,我看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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